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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

来源:机关党委   发布于:2023-04-11

各地级市科协,全区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园区)、高校科协,有关单位:

  全国创新争先奖是继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之后,国家批准设立的又一重大科技奖项。根据中国科协工作部署要求,将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科技工作者或团队应于三年内在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服务5个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相关工作应当主要在国内完成。申报者只能选择5个领域中的1个进行填报。

  (三)获奖科技工作者应为中国籍,表彰的先进个人一般为在职;团队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团队负责人必须为中国籍。

  (四)已获得往届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奖状或奖章)的不作为本届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候选人。

  二、推荐渠道和名额

  (一)推荐渠道。个人奖候选人、集体奖候选团队由各地级市科协,全区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园区)、高校科协,各有关单位推荐。

  (二)推荐名额。各地级市科协推荐本地区个人奖候选人3名、集体奖候选团队1个。全区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园区)、高校科协推荐本领域、本单位个人奖候选人1名、集体奖候选团队1个。各有关单位推荐个人奖候选人2名、集体奖候选团队1个。

  三、推荐工作程序

  (一)确定推荐对象。各推荐渠道根据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本地区本单位本领域研究推荐人选,经候选人和团队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后确定推荐对象。各推荐对象根据预通知填报相关材料。

  (二)审核与公示。各推荐渠道要对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工作规范性和相关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报送材料真实有效,并在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三)材料上报。各推荐渠道在4月21日前将《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一式5份和《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人和候选团队汇总表》一式2份报送至自治区科协组织部,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对于非涉密和涉密的推荐材料,各推荐渠道和申报单位应严格区分进行管理、审核和报送。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应经过保密审查,待正式通知下发后按有关程序规定办理。

  联系人:杨程平 (0951)5085130  17795137951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宁夏科协412办公室

  电子邮箱:nxkxzzb@163.com


  附件:1.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

       2.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人和候选团队汇总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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