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科协时政>>重要文件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于:2020-02-12

  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 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 

  (2020年1月18日)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近年来,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目标,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小康社会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对照全面小康目标和群众期盼,我区“三农”领域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脱贫攻坚最后的堡垒必须攻克,全面小康突出的短板必须补上。各地各部门(单位)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紧盯重点工作,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

  做好2020年“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要求,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集中力量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农村与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1.全面完成脱贫任务。保持打攻坚战的势头,持续发力防松劲、严把标准防闯关、巩固成果防返贫,不获全胜决不收兵。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优化资金使用方式,重视对建档立卡边缘户的支持。深入开展闽宁对口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建设运营好扶贫产业园、扶贫车间。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确保农民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对深度贫困县和非贫困县脱贫攻坚任务重的村实行挂牌督战,不折不扣完成剩余脱贫任务。对已实现稳定脱贫的县,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

  2.彻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对标“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建立动态清零监测机制。紧盯贫困大病患者、残疾人、单老双老户三类特殊群体,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把帮扶措施精准落实到村到户到人,不让一个低收入家庭孩子因病因残辍学失学,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住院自付比例控制在10%左右,保证不因大病、慢性病救治返贫。对建档立卡户危房实行即增即改。

  3.巩固脱贫成果。对已脱贫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严格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有效防止返贫。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全面排查“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突出问题,加强返贫监测预警,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强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推进消费扶贫,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研究接续推进减贫工作,推动扶贫工作重心转向解决相对贫困。做好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衔接、机制衔接、工作衔接。

  二、补上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短板

  4.巩固提升农村道路和饮水安全。深入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扩大农村公路覆盖面,有序推进人口上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扎实推进“建设、养护、管理、运营”协调发展。推进农村窄路加宽,提升农村道路畅通水平。建成红寺堡、固海扬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广彭阳县“互联网+人饮”模式,到2020年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

  5.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机制,办好乡镇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落实教育扶贫资助政策,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推进“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基本实现农村中小学在线互动课堂建设全覆盖。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完善乡村教师优待政策,实现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6.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水平。推进标准化乡村卫生院(室)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加快县域综合医改,推进县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普及远程医疗服务。加强职业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适当简化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招聘程序。对应聘到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工作的应届高校医学毕业生,给予大学期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允许各地盘活用好基层卫生机构现有编制资源,乡镇卫生院可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村医。完善三级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县医院工作机制,确保县域就诊率达到85%以上。将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健康扶贫综合保障政策。将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最低报销比例提高到60%,把更多救命救急药品纳入医保。做好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

  7.增强群众公共文化服务获得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提高乡村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打造群众性文体活动品牌。大力推广“文化大篷车”经验,开展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送戏下乡、送文化下乡活动,实现流动文化服务常态化。实施乡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推进农民文化大院特色化、民间文艺团队多样化发展。以“庆丰收、迎小康”为主题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8.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参保扩面计划,力争实现法定参保人群全覆盖,稳步提高农村居民社会保险待遇。合理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推进低保审批权下放至乡镇改革,完善审核审批程序。全面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和困境儿童救助政策,强化兜底保障。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加大农村老饭桌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三、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9.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在明确集聚提升、特色保护、城郊融合、搬迁撤并、整治改善村庄类型基础上,统筹考虑村庄布局、产业发展、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绿化等因素,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2020年实现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实施一批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启动传统村落保护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项目,提高中心镇(村)聚集能力和人口承载力。

  10.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稳步推进厕所革命,依据山川条件确定不同改厕模式,条件具备的村庄粪污接入市政排水管网或小型污水处理站集中统一处理。2020年完成10万户改厕任务。在城郊村和人口规模较大中心村同步推进厕所改造和污水治理。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推广路长制、巷长制,推进村庄河湖、道路、绿化、垃圾、公共设施综合整治,统筹解决村庄垃圾、脏乱环境、黑臭水体问题。实施垃圾分类处理。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护,构建农村人居环境运维长效机制。全面推行房前屋后卫生环境“三包”责任制。

  11.加大农村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实施最严格的黄河生态治理与修复制度,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确保全区劣Ⅴ类水体全面稳定消除。巩固“三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加大农田林网补植补造,绿化美化田园乡村。加大补播改良和退牧还草,推进草原生态修复。2020年完成营造林120万亩,治理荒漠化土地90万亩。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递减。扎实推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农用残膜基本资源化利用,实现养殖集中区和规模化养殖户粪污集中统一处置。

  四、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12.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树立大食物观、大农业观、大生态观,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优质粮食、现代畜牧、瓜菜、枸杞、酿酒葡萄五大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优化种植结构,调减过剩、低效的粮食作物种植,增加短缺、高效的经济作物种植。科学布局农业生产,引黄灌区发展优质粮食、奶产业、设施蔬菜,扬黄灌区发展肉牛肉羊、枸杞,中部干旱带发展优质牧草、滩羊、肉牛,六盘山地区发展肉牛肉羊、冷凉蔬菜,贺兰山东麓发展酿酒葡萄,加快推进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

  13.大力发展高效种养业。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优种养结构、调大经营规模、调强加工能力、调长产业链条,实现从卖原料向卖产品、小产业向全链条、创品牌向创标准转变。制定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巩固枸杞原产地优势,推进全产业链质量监控和溯源体系建设,大力开发下游产品。突出节本增量提质,推进草畜一体、种养结合。支持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培育产值上百亿奶业产业化集群。稳定生猪生产。瓜菜突出标准化生产、市场化营销,推广供港蔬菜模式,打造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高标准菜园子。高效组合要素资源,推进酿酒葡萄种植、酿造加工、文化旅游有机融合、产网融合、跨界融合,形成一批产业新形态。

  14.加强现代农业设施建设。谋划实施一批现代农业投资重大项目,有效扩大农业投资。研究制定我区不同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验收、监督检查机制,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2020年建设90万亩,提升耕地质量。改造提升老旧温棚,建设“四好”园区,提升设施生产能力。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对其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支持供销社、邮政快递等企业在乡村布点建设物流网点。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加快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特色优势产业全面机械化。实施智慧农业建设行动,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5G、智慧气象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普及应用。

  15.切实推进高效节水农业。综合运用工程、农艺、管理、技术等措施,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转变。加快推进银川都市圈中线、东线供水、清水河流域供水、六盘山地区水资源高效利用、固海扩灌扬水更新改造等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全面启动高效节水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加快实施骨干渠系和重点灌区节水改造,提高数字治水水平,实现水资源高效优化配置。压减自流灌区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中部干旱带大力推广滴灌、喷灌等高效节水技术。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鼓励农业节水向工业和城镇跨行业交易转换。

  16.加大农产品精深加工。制定农产品精深加工行动方案。以枸杞、肉、乳、果、蔬为重点,推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改善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装备条件,促进商品化处理,降低产后损失。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大生物、工程、环保、信息等技术集成利用,完善农产品加工业产业体系和产品链条,提高加工转化率和增值率。强化龙头带动,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参股控股等实现强强联合,吸纳配套关联企业,建设一批上下游协作紧密、产业链相对完整、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枸杞、乳制品、脱水蔬菜、葡萄酒、畜产品等加工产业集群。对加工龙头企业新上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整合农产品加工资源,发展园区经济,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7.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牢固树立农产品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理念,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狠抓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推进高效种养业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标准化生产促进行动,加快完善农产品等级、产地准出、质量追溯、贮藏运输、包装标识等标准体系,加快生产设施、过程和产品标准化,创建一批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稳步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名特优新等优质农产品。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管控。制定已登记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规范农药使用。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深化农村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执法体系,提高执法能力。

  18.打响“宁字号”农产品品牌。建立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加大“五大之乡”原产地推介力度,推进“老三品”向“新三品”转变,促进产业化和品牌化深度融合,提升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知名度和影响力。开展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行动,鼓励引导加工、购销等企业发展订单农业,开展订单生产,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支持在国内大中城市建设宁夏特色农产品外销窗口。创新营销方式,建设好宁夏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实施好电商进农村示范工程。办好中国(宁夏)国际葡萄酒博览会。

  19.提升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采取优先承租流转土地、提供贴息贷款、加强技术服务等方式,积极培育家庭农场。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小微企业相关贷款税收减免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评定、政策扶持、项目倾斜等,与带动小农生产相挂钩。支持开展土地、资金等要素间联合合作,推进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发展全产业链联合体。鼓励龙头企业参与一县一业、多县一业,与乡镇、村合作发展地域特色优势产业,打造国家级专业示范乡(村),发展经济强乡镇(村)。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站体系,推进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发展,为农户提供全产业链服务。

  五、加强农村基层治理

  20.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效能。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落实县级统筹谋划和领导责任,全面推行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村制度。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发挥乡镇服务中心作用,整合审批、服务、执法资源,充实环境整治、宅基地管理、集体资产管理、社会服务、民生保障等工作力量,打造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突出村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扩大基层民主。抓好利通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

  21.提升村民自治水平。推进村民代表会议制度“55124”模式规范化建设,落实议定事项清单制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老年人协会、志愿者协会、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等社区社会组织。推进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优先推选新乡贤担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拓宽村民议事领域,广泛开展议事协商,实现村里的事村民商量着办。

  22.深化乡风文明建设。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持续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表彰一批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充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弘扬孝道等内容,注重运用舆论和道德力量推动村规民约有效实施。加强重点人群约束管理,充分发挥党员、退伍军人等群体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开展不良风气治理。探索建立村民婚丧事宜报备机制。

  23.持续加大平安乡村建设。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农村警务工作,落实“一村一辅警”工作机制。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行网格化社会治理,提升乡村治理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持续整治损害农民利益行为,妥善化解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等方面矛盾。推行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县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接访制度。巩固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健全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把宗教事务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依法加大对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教职人员管理,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依法治理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强化农村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

  六、激活农村发展内生动力

  24.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地“长久不变”政策落地落实,研究制定第二轮承包地到期后具体延包办法,实现有序衔接过渡。坚持延包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不得打乱重分,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条件,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深入研究农民集体和承包户在承包地、承包户和经营主体在土地流转中的权益保护等问题,充分激活“三权分置”功能和效用,探索更多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途径。

  25.集成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面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按照扩面、提速、集成要求,总结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产权流转交易等做法,探索创新农村集体土地综合整治利用机制,推进“空心村”整治和闲置地盘活。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26.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所有行政村全部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整省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切实做好资产折股量化、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平等保护集体成员合法权益。将集体土地承包租赁、征收、入市、建设用地整治等获得的收益,政府投资形成的村级经营性资产、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收益等,全部纳入村集体经济,采取农业服务型、资产租赁型、股份合作型等多种模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逐步将财政支持的涉农公益性项目实施权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拓宽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完善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

  七、增强农业农村发展要素支撑

  27.健全“三农”投入保障机制。按照增加总量、优化存量、提高效能的原则,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意见,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分阶段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补充新增耕地指标和深度贫困县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县域调剂政策,所得收益全部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风险补偿等措施,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支持发展“银担保”风险共担的普惠金融,推出一批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可持续的创新金融产品。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28.破解乡村发展用地难题。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体系,明确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实行分类管理。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保鲜冷藏、晾晒存贮、农机库房、分拣包装、废弃物处理、管理看护房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根据实际合理确定用地规模上限。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严禁以农业设施用地为名从事非农建设。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完善农业设施用地和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的具体措施。

  29.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推进特色产业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围绕主导产业,按照“十一个一”的工作机制,加快建设12个现代种业基地。加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支持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联合建立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打造一批“产业+团队+项目+基地”技术推广示范点。提升绿色生态循环、农机农艺融合等领域研发能力,加快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全面建立高校、科研院所、公益性推广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业创新制度,充分保障其在职称评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权益。创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机制,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比例。研究制定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意见,实施“三百三千”农技推广服务行动,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

  30.精准实施农民培训。开展农民素质提升行动,实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程、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工程和现代青年创新创业培养工程,加快建设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强农民培训基础条件建设,组建农民培训教育师资库。依托现有农民田间学校和新型经营主体种养殖基地,分产业、分区域打造农民实训基地。利用新型媒体进行农民培训,开展在线学习、在线咨询、在线服务。坚持需求导向,精准筛选培训对象,加大家政服务、养老护理、餐饮烹饪等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技能。

  31.引导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业创新。加强招才引智,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补贴、税费减免、土地等扶持政策,加大农村领域招商引资力度,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高效种养业。实施返乡下乡创业创新行动,强化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对返乡下乡人员双创补贴、融资、场地、培训等扶持政策。将返乡下乡双创人员纳入当地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发挥各类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优势和力量,牵线搭桥吸引各方面人才到农村大显身手,助力全面小康和乡村振兴。

  八、加强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领导

  32.加强党对农村工作全面领导。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健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机制,落实县委书记主要精力抓“三农”工作要求,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完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充分发挥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

  33.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实施“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通过发现培育一批、吸引回乡一批、外地招进一批,加大村级后备力量储备力度,注重跟踪培育管理,解决“选人难、人难选”问题。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村“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常态化机制。按照“建强先进支部、扩大中间支部、提升后进支部”要求,常态化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推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提升。坚持抓乡促村,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选优配强乡镇班子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

  34.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全面启动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以每年为每个村办一件事的形式,一年接着一年干,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成,推动“三农”领域补短板和五个振兴在村庄见实效。坚持典型引路,鼓励先行先试,选择若干不同类型的县乡开展乡村振兴示范试点,为推进我区乡村振兴探索路子。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35.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三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锻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实施“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和扶贫干部轮训计划,全面提升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做好“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把到农村一线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加大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形成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

  《实施意见》相关名词解释

  1.“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三落实”,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精准“三精准”,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

  2.“四好农村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

  3.“四好”园区:管理好、环境好、质量好、效益好设施农业园区。

  4.“新三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农业企业品牌、特色优质农产品。

  5.“55124”模式:以“五步工作法”为统揽夯实制度基础,以“五联记录表”规范议事程序,以“一份议事清单”规范议决内容,以“乡村两级监督”确保工作合法合规,以“四级联动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6.“十一个一”:一名首席专家、一个专家团队、一个投资合作团队、一笔专项工作经费、一至两家合作龙头企业、一批良种区域品牌、一套质量追溯体系、一套金融保险支撑办法、一套建设规划、一个实施市(县)、一次工作汇报。

  7.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农村土地征收改革。

  8.“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

  9.“三百三千”农技推广服务行动:组织100名自治区及市级副高级职称以上农技专家,遴选100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100个自治区级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联合技术集成攻关,开展农业先进实用技术集成转化应用;组织1000名县乡农技人员,遴选1000家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建设1000个县乡级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示范展示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模式、新技术、新机具,开展基层农技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及农民观摩培训。

  







版权所有: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广场西路宁夏科协
宁ICP备17000876号-4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