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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

来源:科普部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6-08 15:25:00

    为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97号)精神,决定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主要职责
 
    筹备自治区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工作例会;督查落实工作例会议定事项和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各市县区、各部门落实相关任务;提出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政策和措施的建议,协调解决实施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负责对各市县区、各部门的实施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联系。
   
    机构设置
 
    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科协主席担任,副主任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牧厅、科协等有关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由承担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工作任务的有关部门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协,日常工作由自治区科协科普部承担。
  
    办公室下设联络组,各成员单位确定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负责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办公室成员和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