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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于:2021-03-04

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2021年1月27日)

 

  “十三五”时期,全区上下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乡村振兴开局良好,贫困县如期摘帽,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加快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首战告捷,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善治乡村迈出新步伐,乡村面貌呈现新气象。

  “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五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关键五年。进入新发展阶段,融入新发展格局,承担新发展使命,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三农”工作依然极端重要,须臾不可放松,务必抓紧抓实。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举全区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时代使命,以“四调四化”为路径,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扎实推进“四权”交易改革,大力实施“四大提升行动”,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提供有力支撑。

  2.目标任务。2021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保持稳定,高效种养业提质增效实现大发展,农民收入增长8%,继续快于城镇居民,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启动实施,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改革重点任务深入推进,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基本构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更加有力,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明显优化,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成功创建,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高;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农民收入增长持续快于城镇居民,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农村居民生活品质显著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成效明显,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比重持续提高,农民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大幅提升;高质量完成全省域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3.设立衔接过渡期。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区),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制定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抓紧出台完善优化各项政策,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4.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将原州区、西吉县、海原县、同心县、红寺堡区列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各县(区)对基础条件差的乡村可设立重点帮扶乡村,加大要素资源投入,增强区域发展能力,提升整体发展水平。聚焦扶贫产业、就业、社会融入等关键,加大后续帮扶,确保移民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按照公益性、经营性属性摸清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明晰产权关系,提高使用效益。

  5.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早发现、早帮扶。实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完善低保制度,确保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保障措施,逐步取消不可持续的过度保障措施。坚持开发式帮扶,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

  6.加强政策有效衔接。适度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聚焦支持脱贫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适当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和易地扶贫搬迁任务较重的大型安置区倾斜。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的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税收优惠等政策继续执行。完善针对脱贫人口的小额信贷政策。坚持政策性金融和开发性金融双驱动,为资金需求量大、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亟需的主体提供中长期信贷服务。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过渡期内专项安排脱贫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得挪用专项指标。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人力资源政策。

  三、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7.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深入实施重要农副产品保障战略,确保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供给安全。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保持稳定。稳定对种粮农民补贴。强化对粮食大县政策支持,在财政预算内投资、自治区统筹的土地出让收益使用、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加大种植节水高效、增产增收作物力度。巩固提升粮食储备和应急能力。开展粮食节约行动。

  8.坚决守住耕地红线。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统筹治水、兴水、用水、节水,启动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加快推进引黄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提升改造高效节水灌溉设备。因地制宜新建“五小水利”工程。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红线,严禁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采取不同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到2025年,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稳定在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之上。力争建成高标准农田1100万亩。

  9.提质发展高效种养业。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产业园区为支撑、以特色发展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构建现代枸杞产业标准、绿色防控、检验检测、产品溯源体系,强化地理品牌保护,发展精深加工,提升附加值。加快建设中国枸杞研究院、国家枸杞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宁夏)、国家级中宁枸杞市场,牢牢掌握市场定价话语权,叫响中国枸杞之乡。高标准举办中国(宁夏)国际葡萄酒文化旅游博览会,扩大产区优势和知名度。推进葡萄酒产业与生态、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深度融合,到2025年培育3A级以上旅游酒庄20家以上。构建覆盖国内、畅通国际、线上线下全渠道营销体系,强化地理标志保护运用,通过5年努力,培育10个以上年销售额超过2亿元中高端大单品及10个左右世界级产品品牌,加快建设“葡萄酒之都”。建立完善质量标准,推进标准化奶牛养殖场建设,支持奶业龙头企业加大投入、扩大产能、精深加工,打造高端奶之乡。以环境载畜力布局牛羊繁殖量,推广家庭牧场“50·300”养殖模式,建设一批肉牛、肉羊聚集区,加快肉牛、滩羊经营规模化,提升屠宰加工能力,打造高端肉牛生产基地和中国滩羊之乡。在海原县创建肉牛标准化养殖示范县,在盐池县创建滩羊标准化养殖示范县。加快建设银川、石嘴山、吴忠自治区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10.强化种子和现代农业科技装备支撑。打好种业翻身仗,开展种质资源调查收集和保护利用。实施农业良种繁育攻关行动,依托农林科学院建立地方品种种子库。继续实施农业育种专项,构建种业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促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推进良种优质化、提高良种覆盖率,到2025年良种覆盖率总体达到95%以上。强化乡村振兴科技支撑,实施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科技行动,开展“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到2025年精准栽培、绿色植保、酿造工艺、高效饲养、疫病防控等技术实现重大突破。加大农机装备研发力度,重点加强智能植保、埋挖藤、残膜回收等机械研发。集成融合植保、水肥管理、高效节水与先进农机装备,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加快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强化县域农业科技服务综合集成能力建设,坚持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加大现有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力度。健全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全面推行基层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深入开展“三百三千”科技服务行动。

  11.突出绿色导向和标准引领。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严格落实土肥水药前置管控。强化统防统治,推广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构建质量控制、效益提升为核心的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进宁夏枸杞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制定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品评价分级标准,建立适应中国消费者的品质评价指标体系。创建一批绿色优质标准化原料基地、标准化生产基地及全产业链标准综合体。大力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到2025年,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主要产品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70%以上。

  12.完善现代农业经营服务体系。规范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加快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围绕五大农业特色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化龙头企业,增强带动能力。持续推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支持农民合作社补齐设施设备、技术服务、冷链物流、产地初加工、产品销售等产业链短板,拓展服务领域。选择条件较好县(区)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开放、市场、数字、活力“五个供销”建设,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和联系农民群众桥梁纽带。组建家庭农场服务中心、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产品加工企业联盟,推广菜单式、保姆式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提高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服务水平,将服务领域拓展到环境整治、防灾减灾、金融保险等方面,建设一批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打造集农业产业服务与农村事务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平台。到2025年,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对乡镇、产业集中区小农户服务实现全覆盖。

  13.大力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发展宁夏农业大数据,以县为单位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数据,建设以农业农村为基础的资源数据库。以五大农业特色产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推动产业数据、农村集体经济、农业种质资源、农业投入品在线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农产品价格等数据库建设,统一农业数据标准规范、数据接口,推进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智能决策。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广集农业遥感、精准控制、远程诊断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精准农业生产系统,建设农业物联网、农业监测预警云平台,实现生产全过程可监可控。加快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农业农村领域应用。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提升气象灾害预警防范能力。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农产品加工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造智慧农业示范点。

  14.加快发展壮大现代乡村产业。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打造集研发、种植、加工、营销、文化、生态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让农户参与产业链、分享收益。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立足现有农产品优势区布局,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适应消费升级需求,开发功能、营养、保健等适销对路的“舌尖美食”,推动特色农产品从产品到名品、种养到养生链式发展。推出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水平,以县为单位开展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加快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步伐,到2025年创建5个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四、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5.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的框架下,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态建设,优化功能布局,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加大村庄规划编制力度,加快集聚提升类村庄规划编制,城郊融合类村庄可纳入城镇控制性详规统筹编制。按照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确定的行政村界线,可一个或多个相邻行政村为规划范围。对村域内全部国土空间要素作出规划,明确空间形态管控要求,保护历史文化和乡村风貌。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估。制定规范村庄撤并指导意见,有序推进中心村规划建设,不搞大拆大建。

  16.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完善乡村水、电、路、气、房、通讯、网络、物流等基础设施,健全运营管护长效机制。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全面推广“互联网+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农村人饮安全水平,2021年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强村级公共照明设施建设。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推动农村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建立农村低收入家庭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提升农房建设质量。

  17.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坚持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布局一体规划、生活污水处理和农村改厕同步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村容村貌改善统筹配套,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在平罗县、隆德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建设,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发农村固液废物综合治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因地制宜推广适宜西北干旱寒冷地区改厕模式,严把选型关、施工关、验收关,对已建农村厕所运维使用开展“回头看”,到2025年全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推行“两次六分、四级联动”垃圾分类处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达到35%以上。综合考虑居住集中度、水系等因素,采取以城带乡、多村联建等方式,配套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健全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运营机制,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以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为目标,每年创建一批示范性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

  18.全面促进乡村消费。统筹推进乡村物流配送站点建设,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强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支持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新零售,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扩大乡村消费,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加快构建城市冷链销售配送体系。完善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政策,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网点,推动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

  19.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发展以乡镇为节点的城乡工农综合体,促进县乡村衔接互补。统筹县域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构建疏密有致、分工协作、功能完善的城镇乡村协调发展体系。坚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持续壮大县域经济,强化县城和乡镇综合服务能力。启动实施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突出产城融合、人镇和谐,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打造融合一二三产、汇集人财物的区域发展小高地。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利用现代工业要素改造提升果蔬、肉、大米、乳制品等加工业,带动产业化经营,推进农民向产业工人、农业职业经理人转变,加快县域内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市民化。落实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促使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放心落户城镇。

  20.开展“一村一年一事”行动。把开展“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作为推进乡村建设的载体,每年为每个行政村办一件实事,解决农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乡村治理、农村改革等短板问题。实行区市县乡村分级办理,坚持规划先行,注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注重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形成利益共同体。

  五、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21.提高乡村治理效能。抓好全省域乡村治理示范创建,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乡村治理组织体系,落实县乡村三级责任制,推行领导干部“四个走遍”包抓机制。建立“村组报告、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提高乡镇在公共卫生、生态环境、社会治安、宗教事务等方面的应急和安全管理能力。加强乡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全面推开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落实乡村干部“三优”政策,提高乡村干部工资报酬,保障乡村治理工作经费。整合综治、信访、公安、司法等资源,推进乡村治理中心建设,实现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到2025年实现全区乡镇全覆盖。加大乡村“互联网+公共服务”建设,推行“一网通办”。扩大电信“村村享”平台应用,2021年新建300家,2025年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22.提升村民自治水平。完善村委会内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村委会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规范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落实村级重大公共事务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制度,建立自下而上的自治议题和自治项目形成机制,提高村民参与度。完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推进村级事务线上线下即时公开、全程公开。完善“四议两公开”机制。

  23.推进乡村法治建设。以“法律进农村”为抓手,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三年内实现每个村至少培育3名以上“法律明白人”骨干。创建一批法治示范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诉讼等有机衔接。落实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大接访制度和包案化解制度。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完善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落实“一村一辅警”制度。加快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常态化推进农村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建设平安乡村。依法推进乡村宗教治理,压实乡村责任,增强发现功能,严防宗教势力把持、操纵、干预、破坏乡村政权和农村公共事务,依法整治农村非法宗教和境外渗透活动,坚决纠治乱象、整治乱点、根治乱源。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村创建。

  24.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围绕提升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文明素质,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增强宣传、教育、服务功能,深入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大力推广“文化大篷车”做法,开展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送戏下乡、送文化下乡活动,实现流动文化服务常态化。加大乡村“文化大院”建设。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好邻居、好媳妇、好公婆评选,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健全合法有效的村规民约奖惩机制。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全面推行积分制,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六、促进乡村全面绿色转型 

  25.加强农村生态系统建设。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眼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协同性,立足全区生态系统整体性,坚持先行区战略定位,落实“一带三区”总体布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推进“一河三山”自然恢复、人工修复和综合康复,启动黄河宁夏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确保黄河干流水质稳定在Ⅱ类进Ⅱ类出,重点入黄排水沟水质达到Ⅳ类以上。坚决整治黄河河道内“乱占、乱建”问题。强化河湖长制,实现“四乱”问题存量清零。推进贺兰山国家公园设立工作。加大全域造林绿化,推进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重点工程,2021年完成营造林15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6.91%。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开展经济型小流域建设。实施中小河流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持续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加强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和沟道水土保持林建设。加大草原补播改良,2021年草原生态修复20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6.6%。开展“牧草飞播”作业。启动中部干旱带压砂地生态修复工程。

  26.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坚持水资源总量控制、结构优化、用途管控,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建立分类分区管控体系,制定覆盖各行业各领域节水定额标准。对水资源超载区实行用水和项目“双限批”。全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推广农业成套综合节水技术,发展节水型生态农业、涵水型生态林业、保水型生态牧业,深入推进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严格执行土地以补定占、先补后占,实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量控制。继续实施盐碱地和中低产田治理。实施以深松整地、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等为重点的培肥地力工程,到“十四五”末耕地质量提高0.5个等级。农田灌溉面积控制在1000万亩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以上。

  27.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全面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普及种肥同播、机械深施、精准施肥和水肥一体化技术,到2025年,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5%以上。加快实施化学农药减量替代计划,扩大有机肥施用。研发推广残膜回收机,实现农用残膜应收尽收。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开展畜禽养殖场区、散养密集区粪污无害化治理行动,奶牛、肉牛等畜禽集中养殖区采取政府支持、企业自建等模式对畜禽粪污进行集中处理。到2025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提高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利用水平。

  七、持续深化农村改革 

  28.继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抓好平罗县、灵武市、沙坡头区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政策试点。强化承包地确权成果数字化应用,推进流转租赁、抵押担保,实现多种形式“三权分置”。加强承包地用途管制,加大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强化风险防范。加强县级与宅基地管理任务相匹配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县级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继续开展农村全域土地整治试点,积极推进闲置宅基地和房屋盘活利用,探索“空心村”整治路径。抓好贺兰县国家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

  29.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运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成果,加强资产监督管理,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多途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资产和财政扶持资金等参股农民合作社和企业。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实行政经分离,建立现代管理制度。实施好财政资金项目,高质量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扩大农村集体产权确权范围,继续推进“四荒”地、农业设施等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协同推进农村产权在金融机构可抵押、可融资。探索开展银行抵押的不良农村产权收购处置。

  30.推进用水权山林权排污权交易改革。抓好农村土地权改革同时,完善用水权收储、抵押、转换机制,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促进农业节水指标向高效益行业和区域流动。建立水权交易制度,完善水权交易定价机制,试点建设“水银行”。探索实行市场动态调节价,建立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供水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的水价形成机制。对六盘山、贺兰山、罗山等自然保护区外围山林地,按照国有和集体所有权属进行勘界,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放活林地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探索可抵押和合作经营条件,鼓励转让、出租、转包等,支持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业态。推行林长制、山长制。建立反映环境损害成本的排污权初始分配和有偿转让机制。

  八、改善农村居民生活品质 

  31.实施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推进移民安置区特色种养业高质高效发展,对人口达到一定规模的移民安置区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建设帮扶车间给予资金奖补支持。在有条件的移民安置区布局加工产能,纳入整体产业园建设体系。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移民”等模式,推动移民与经营主体建立稳定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安置区配套产业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减免认证登记费用。激发内生动力,扶志与扶智相结合,通过企业订单、培训机构列单、移民群众选单、政府买单方式,对移民群众分层进行技能培训,提高持证率。到2025年,实现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移民家庭至少一人稳定就业。对吸纳移民群众实现稳定就业的企业给予一定奖补。鼓励移民安置区利用现有资源,成立建筑施工队、保洁服务等经营性实体。深入推进闽宁协作和社会力量帮扶,在800人以上移民安置区设立劳务工作站,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建设红寺堡区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移民脱贫致富示范区。继续实施“百企帮百村”行动。保障劳务移民在原籍承包地等权益,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持续改善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条件和公共服务水平。

  32.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创新产业链增收模式,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利益共同体,让农民从现代农业产业链增值中分享更多收益。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提升行动,鼓励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新创业,根据实际给予贴息贷款、房租减免等优惠政策。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实行以工代赈,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建或村民自建,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支持返乡回乡创业,盘活闲置校舍、房屋等资源发展乡村文创产业。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

  33.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着眼于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科学合理优化农村学校布局。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和寄宿制学校建设。统筹利用闲置校舍等资源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办好乡镇中心公办园。推动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常态化按需应用,促进城乡学校开展线上线下教学教研交流活动,构建城乡学校协同发展模式。实施乡村教师专项培训普惠行动。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统筹调配城乡教师资源,扩大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规模,促进城乡优秀校长教师合理有序流动。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乡村学校普遍实施课后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村开办“四点半课堂”。精准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实现农村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不失学辍学。落实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政策,完善普惠性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确保幼儿园教师同工同酬。

  34.实施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完善乡村医疗卫生软硬件,推进乡镇中心卫生院建设,打造一批县域医疗分中心,提高农村地区重点疾病救治服务能力。加快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推进县域医疗健康总院一体化运营,构建管理、服务、发展、利益、责任“五位一体”机制,开展农村远程医疗服务,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行卫生专业人员“县聘乡用、乡聘村用”,加强职业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适当简化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招聘程序。采取派驻、巡诊等方式提高乡村医疗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加大对乡村两级卫生院(室)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处置能力培训。完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疾病、传染病综合防控体系,加快卫生健康服务模式由疾病管理向健康管理转变。

  35.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稳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稳步提高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医保、专项救助标准,完善居民基本医疗救助制度。畅通异地就医结算通道。加强生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强化兜底保障。全面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支持发展多层次农村养老事业,办好农村老饭桌。发展多元化托养托育服务。

  九、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36.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根据实际需要将脱贫攻坚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监督等工作机制,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中,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专项工作组,确保“五大振兴”落实落细。各级党委要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落实重点任务分工、重大项目实施、重要资源配置。各市、县(区)要围绕“五大振兴”,设立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挂帅的分项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县委书记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自治区、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都要确定联系点。对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进行乡村振兴轮训。

  37.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督导落实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关于农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定期听取成员单位工作汇报。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须经领导小组审议并备案。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配备与乡村振兴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力量,全面履行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分解“三农”重点任务,建立工作落实台账,定期督导调度工作进展。

  38.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年”活动,全面推进“抓乡促村、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乡创建,深入实施基层党建“六项行动”,巩固深化“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持续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确保换出好班子、好风气、好局面。加大村级后备力量储备力度,为村级班子建设提供“源头活水”。实行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乡镇评乡镇定,不设指标、应整尽整,推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结合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选优配强乡镇班子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与换届同步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加强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坚决惩治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统筹做好新一轮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选派工作。加快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对在艰苦地区、关键岗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重用。

  39.加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素保障。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和各类专规详规,谋划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工程。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应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制定关于调整完善我区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实行严格考核制度,确保到“十四五”末全区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提高到50%以上。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用好产业引导基金,撬动各类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落实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加大对县域金融机构支持。鼓励商业银行设立服务乡村振兴内设机构。建立涵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与金融机构终端信息共享。落实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开发价格保险、指数保险。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跨县域交易机制。探索不同性质土地用途转换路径,提高土地供给效益。开展县(区)专业人才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一体规划,重点加强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和农村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强化人才服务乡村激励约束。

  40.完善乡村振兴督查考核机制。实行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健全区、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对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履职不力的县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实行乡村振兴年初建账、年中检查、年底考核,推动政策举措落实落地。自治区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各市、县(区)应当结合实际,对本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把握好农村工作的时度效,驰而不息纠治困扰基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务实苦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奋力开创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新局面,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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